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3号)部署要求,规范毕业去向登记,强化就业监测数据核查,确保就业统计真实准确、规范有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6〕26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届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核查是否规范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工作,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毕业去向分类、界定和审核依据严格审核材料,是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同一手机号对应不同用人单位信息(是不是重复)等情况。
(二)核查毕业生去向确认情况、去向信息有误毕业生更新去向及再确认情况,对确认时反馈“从未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或其他录用形式”的去向信息核实处理情况。
(三)核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提示疑似虚假就业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核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标红数据;核查疑似扎堆就业情况(含2人以上签约同一小微企业),用人单位核验问题(单位名称不存在、单位状态有问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单位名称不匹配)、单位联系方式存在问题等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理情况。
(四)核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以及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部省两级举报电话和邮箱等途径反映的举报问题线索的核实处理情况。
(五)核查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情况。
(六)核查学院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记录是否包含自查数据具体记录(毕业生基本信息、去向信息、核查方式和结果)、问题统计或汇总、后续整改处理情况等;自查报告是否包括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举措等。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
1.自查时间
2026年6月1—5日
2.自查工作
各学院组织专人对本单位已签约毕业生进行逐人、全员、全面自查,认真核查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通过电话、微信和线下实地核查的方式,逐人排查虚假就业、纸面就业等情况。如发现问题或毕业去向变化情况,各单位要及时纠正并更新,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切实做到就业数据精准有效、真实可信。
整理保存好自查记录,自查记录应包含毕业生基本信息(学院、性别、学历层次、专业、联系电话)、去向情况、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等。自查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将作为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去向登记自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1)毕业生方面
核查毕业生反馈的就业去向是否与系统数据相符;
核查毕业生反馈的就业单位名称是否与系统数据相符;
核查毕业生联系电话是否准确有效;
了解毕业生实际到岗及岗位分配情况。
(2)用人单位方面
核查用人单位联系电话是否准确有效;
核查毕业生是否仍在用人单位工作;
检查单位名称是否与所盖单位公章(或者单位人事专用章)的企业名称相符。
(3)证明材料方面
核查就业证明材料是否与系统上该毕业生的毕业去向统计分类情况相符;
核查就业证明材料是否符合就业统计相关要求;
核查就业证明材料核心内容(如就业单位名称、岗位信息、签约条款等是否存在遗漏、模糊不清、关键条款缺失,以及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规范等问题;
核查就业证明材料中的报到日期与落款日期是否存在明显逻辑矛盾;
检查薪资标准是否低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标准。
(4)注意事项
重点关注毕业生反馈是否就业,反馈未就业或对数据提供的单位一无所知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反馈的毕业去向跟数据提供是否相符,不能准确答出就业单位名称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岗位分配、工作内容熟悉了解程度,不能准确答出就业单位所在城市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重点关注毕业生是否已上交过相关就业证明材料,反馈从未上交过相关就业证明材料的,纳入异常反馈记录并进行整改。
3.材料提交
各学院须于6月5日17:00点前完成本单位2026届毕业生毕业去向数据核查,并撰写毕业去向情况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参考模板参见(附件1),填写问题线索核查反馈情况统计表(附件2),针对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的核查情况填写统计表(附件3),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英林讲堂30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ongdajiuye@henau.edu.cn。
(二)学院互查
1.互查时间
2026年6月6—8日
2.互查模式
组 别 | 核查单位 | 被核查单位 |
第一组 | 农学院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林学院 | 人工智能学院 |
动物医学院 | 农学院 |
动物科技学院 | 动物医学院 |
烟草学院 | 动物科技学院 |
植物保护学院 | 烟草学院 |
体育学院 | 文法学院 |
第二组 | 机电工程学院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风景园林学院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风景园林学院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机电工程学院 |
园艺学院 | 植物保护学院 |
人工智能学院 | 林学院 |
第三组 | 生命科学学院 | 园艺学院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教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文法学院 | 体育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第四组 | 软件学院 | 许昌校区 |
许昌校区 | 软件学院 |
3.互查要求
学校从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中导出各单位已落实毕业去向的学生信息,点对点分别发送至核查学院。各单位据此开展互查,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及标准》(附件4)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审核要求,核查本届所有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是否规范、完整,重点核查灵活就业情况,以电话访谈方式进行核查。其中灵活就业和2人以上签约同一小微企业的核查实现100%覆盖,其余毕业去向类型核查比例不低于30%;检查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否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并形成核查报告,于6月8日17:00点前将被核查单位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核查情况报告(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英林讲堂东侧30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nongdajiuye@henau.edu.cn。
学校汇总统计核查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至相关单位。
(三)第三方核查
1.核查时间
2026年6月9-30日
2.核查内容
对于6月9日前明确毕业去向并且去向信息已经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省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数据,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核验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调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就业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校级核查
1.核查时间
2026年6月9日-8月31日
2.核查内容
对于学院互查和第三方核查反馈的问题,学校和学院进一步核实,立查立改、及时更新。
对于6月9日以后落实毕业去向并且去向信息已经录入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和省毕业去向登记平台的数据,学校将持续进行校级核查,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并对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的数据信息、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反馈的数据信息、其他途径反馈的问题数据线索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处理,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核实就业情况真实性。
3.核查模式
坚持“真实准确、规范严谨、全面覆盖、从严核查、闭环整改”原则,成立校级2026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专项工作小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核查、交叉核验、电话回访、实地核验”等方式,开展全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专项核查工作。重点抽查问题较多、进度滞后、数据波动较大的学院,对存疑数据逐项复核、溯源核验,形成校级核查问题清单。彻底整治就业数据不真实、信息不完整、佐证不充分、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隐患,健全就业数据常态化核查、动态监管、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我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可查、有据可依、全程可控,全力保障学校就业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
河南农业大学就业数据专项核查工作小组组织架构
组 别 | 组长 | 联络员 | 被核查学院 |
第一组 | 鲁 兴 | 李碧莹 | 农学院、林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软件学院、许昌校区;(6个) |
第二组 | 李 沛 | 孙 晴 | 机电工程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风景园林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5个) |
第三组 | 王 岚 | 刘情丽 | 园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6个) |
第四组 | 李蓓蓓 | 杨 莹 | 烟草学院、植物保护学院、体育学院、文法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6个) |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实事求是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各单位对院级自查、互查以及校级、省级核查出来的问题,要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责任部门,逐条形成工作台账,限时逐一整改。
(二)严格纪律,从严要求
严格执行就业状况布点监测进展日报要求,务必做到“落实一人,上报一人”,务必做到就业统计上报更新“日日清”,确保就业数据更新及时、准确无误。
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和“三不得”规定,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证明材料。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造假数据要立即整改纠正、回归真实状态,相关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要向当事毕业生作出明确解释、告知缘由。
(三)强化落实,及时整改
对违反“四不准”和“三不得”规定、就业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核查属实的,学校将视情严肃追究学院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要以就业监测数据核查为契机,对在学校自查、高校互查、省级抽查、第三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责任落实到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不得为提高落实率突击更改数据,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
1.XX学院毕业生毕业去向统计工作自查报告(模板)
2.XX学院2026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线索核查反馈情况统计表(模板)
3.XX学院2026届毕业生“灵活就业”核查情况统计表(模板)
4.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分类2024版
5.关于XX学院(被查学院)毕业生就业监测数据核查工作的报告(模板)
河南农业大学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6年6月1日